11月16日,县总工会召开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汇报会,市总工会副秘书长顾萍艳等市总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组领导出席汇报会。
按照市总、县总的总体安排部署,县总工会从11月份起,在全县建会企业中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工资集体协商共决机制、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依法保障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和劳动经济利益,实现劳动关系双方互利共赢,促进企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月上旬,县总工会、各镇(场)区工会、直属企业工会纷纷组织指导基层工会、区域性、行业性工会代表职工向企业提出“关于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建议书”活动,使其依法主动行使要约权,并坚持因企制宜的原则,重点就工资水平、加班费和福利等提出协商要约。目前经过基层工会干部的积极努力和深入协商,各基层工会均已进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要约和签约阶段。
市总工会副秘书长顾萍艳在听取了我县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汇报后,对我县在这一工作中所取得的阶段性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她指出台安总工会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体现了领导重视、摸底细致、全体动员、分片包干、工作扎实的特点,按照工作方案很好地完成了阶段性工作,她希望基层工会干部要搞好工资集体协商相关工作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要深入基层,全面了解企业实际情况,因企制宜,稳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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