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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1-12-14  来源:  作者:  点击率:17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局(公司)工会,中省直企事业单位工会,市总直属基层工会:
    按照省总统一部署和要求,市总工会决定在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开展以“扶贫济困解难事,温暖和谐进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辽宁省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精神,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和措施,以走访慰问、扶贫济困、权益维护、精神关怀、强化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广大职工群众特别是劳动模范、困难职工群体和农民工开展送温暖活动,努力推动和帮助他们解决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在推动科学发展、帮扶困难职工群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服务广大职工、促进“两个稳定”中发挥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
    二、活动时间
    2011年12月中旬至2012年春节前。
    市总拟于2011年12月下旬举行鞍山市总工会2012年送温暖活动暨“扶贫济困解难事,温暖和谐进万家”系列帮扶行动启动仪式。
    三、活动对象
    突出“三个面向”,即:面向广大职工群众,面向先进模范人物,面向困难职工群体。
    四、活动内容
    各级工会组织在送温暖活动期间,要根据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途径,帮助和解决广大职工群众特别是困难职工和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围绕面向广大职工群众做好服务工作。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为广大职工群众提供无偿服务。一是发挥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帮扶站(点)的窗口和平台作用,为广大职工群众提供全方位的帮扶服务;二是发挥工会1200名志愿者和工会7个志愿服务队的作用,为广大职工群众开展“十送”活动,即技术协作服务队为职工“送技能、送岗位”;法律援助服务队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送法律”援助;劳动模范服务队为困难劳模和基层工会干部“送关怀”;安全生产监督服务队为职工“送安全”;农民工服务队为返乡农民工“送平安”;扶贫帮困服务队为生活特殊困难的职工群众“送物资”、为患大病职工“送医疗”救助、为困难职工子女“送助学金”;文体宣传服务队为广大职工群众“送文化”。
    2、围绕面向先进模范人物做好关爱工作。各级工会要采取多种方式,积极营造关心劳模、弘扬劳模精神的社会氛围,让先进模范人物感受到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一是组织举行“劳模大厦”入住发放钥匙仪式,解决省以上劳动模范的住房困难问题。二是做好2002年以前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和部队立功转业人员的住房货币补差工作;三是做好本市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特殊困难帮扶金和2012年春节慰问金的发放工作;四是组织劳模参加市委、市政府举行的春节茶话会。五是组织开展对困难劳模的走访慰问活动。
    3、围绕面向困难职工群体做好援助工作。各级工会要重点组织开展“六大援助”行动,力争实现“全覆盖、不遗漏”的工作目标,切实为广大困难职工和农民工排忧解难。
    (1)开展生活援助行动。一是组织扶贫济困活动。各级工会要按照“分级救助、不重复救助、方便快捷、公开透明”的原则,组织对本地区、本系统内已经录入困难职工档案的困难职工群体和困难企业开展扶贫济困。在救助资金的使用和救助标准上,使用上级工会下拨救助资金实施救助时,要以现金形式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统一发放,救助标准每户不得少于500元;使用自筹资金实施救助时,发放形式和救助标准由各单位自行研究确定。二是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各级工会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走访慰问活动,并协助做好省、市总工会、市委和市政府领导走访慰问活动的筹备工作。
    (2)开展医疗援助行动。一是组织惠民药房为患疾病的困难职工及农民工发放《现金购药卡》、《购药优惠卡》和药品;二是组织惠民医院为困难职工及农民工开展免费义诊活动,并发放《就医优惠卡》;三是组织两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困难职工档案库中的每名困难职工发放《鞍山市总工会惠民医院工会会员卡》、《鞍山市总工会惠民医疗服务手册》;四是组织对患重大疾病困难职工及农民工特别是患白血病、尿毒症困难职工实施专项医疗救助。
    (3)开展农民工援助行动。各级工会继续开展“同一个城市,同一样感受”关爱农民工系列活动,一是组织开展农民工安全返乡援助活动,开辟“农民工救助工作绿色通道”、设立“农民工返乡服务站”和“农民工救助窗口”,确保农民工顺利返乡过年。二是组织开展走访慰问留守本地过年的农民工活动,通过组织春节联欢、放映电影、发放《图书借读证》和开通农民工专线免费电话等多种形式,为留在本地过年的农民工送去温暖和关怀。
    (4)开展维权援助行动。一是要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追讨和查处的力度,帮助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二是要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的工作力度,推动已经立案的劳动争议案件尽快处理,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群众的劳动权益;三是要深入企业(工地)、社区,以及车站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场所,采取政策咨询、法律咨询、图片展览、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方式,对涉及广大职工和农民工群体政治权益、劳动权益、经济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知法懂法的能力和依法维权的意识。
    (5)开展就业援助行动。一是组织对下岗失业人员中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人员积极开展技能培训;二是对有创业愿望、有创业能力的失业困难职工提供自主创业指导和小额借款,帮助他们创办中小企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三是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及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等不同的求职群体举行送温暖职介专场洽谈会;四是组织工会救助的困难在校大学生在寒假期间参加公益性活动,以此锻炼和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为毕业后顺利实现就业打好基础。
    (6)开展人文关怀精神援助行动。各级工会在送温暖活动中要采取岗位慰问、家庭走访和心理咨询等形式,“送慰问到岗位”、“送文化到企业”、“送关怀到家庭”、“送年夜饭到工地(车间)”,重点做好模范先进人物、新生代职工(农民工)和节日期间仍坚守工作岗位的职工(农民工)三类职工群体的精神援助行动。
    五、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级工会要把两节送温暖活动作为工会组织积极推动改善民生、促进和谐鞍山建设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送温暖活动方案,明确分工,分级负责,确定参加走访人员、走访对象和帮扶措施,确保送温暖活动全覆盖的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2.严格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各级工会要按1:1的比例,积极争取地方财政配套帮扶资金,同时广泛募集社会各界资金,为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提供必需的资金。要严格按照《辽宁省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暂行)》的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送温暖资金;必须坚持“依档帮扶”的原则和“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加强审计监督,确保送温暖资金全部用于救助、帮扶困难职工和农民工。
    3.大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各级工会要密切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宣传政府有关的惠民政策和工会在保障、改善民生中采取的各项措施、开展“六大专项援助行动”情况,及时总结和宣传工会在开展送温暖活动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典型经验以及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情况,使广大职工感受到党委和政府及工会组织的温暖,努力营造温馨、祥和的节日氛围。
    4、认真总结,保证按时上报。各级工会要及时总结活动情况,向党委、政府及上级工会报告送温暖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反馈的信息。分别于2011年12月20日前将送温暖活动方案;2012年1月25日前将送温暖活动总结和送温暖工程统计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统计表、填写20份“困难职工家庭‘两节’送温暖受助情况跟踪调查表”,一并报送市总保障工作部。
    联系人:高  岩 
    联系电话: 2266812
    电子邮箱:
anshanshenghuo@126.com
    附:1.送温暖工程统计表
           2.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统计表
           3.困难职工家庭“两节”送温暖受助情况跟踪调查表
                                                                                                                                     鞍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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