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梦·劳动美”
全国职工诗词创作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局(公司)工会:
按照省总辽工宣教发[2013]7号文件要求,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宣教部和中国职工文化体育协会《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全国职工诗词创作大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上报诗词作品。
鞍山市总工会宣教部
2013年9月6日
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梦·劳动美”
全国职工诗词创作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宣教部,全国铁路、民航、金融工会宣教(生宣、组宣)部,各职工文体协会、职工文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 “4.28”重要讲话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和引导广大职工自觉把人生理想、家庭幸福融入国家富强、民族复兴,把个人梦与中国梦紧密联系在一起,进一步丰富职工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中国工会十六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中华全国总工会宣传教育部和中国职工文化体育协会将在全国范围内举办“中国梦·劳动美”全国职工诗词创作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中国梦·劳动美”全国职工诗词创作大赛
二、活动主题
全国职工诗词创作大赛围绕“中国梦·劳动美”这一主题,以职工的视角表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描绘职工心中的美丽中国,赞美劳动,歌颂楷模;展示当代职工的艺术创作水平和精神风貌,推进先进企业文化、职工文化,积聚团结奋进的正能量,引导广大职工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努力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三、具体要求
(一)参赛对象。
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管理者,诗词文学爱好者。
(二)参赛范围及方式。
全国征稿,以省市工会或大企业工会为单位参赛;职工个人也可自由参赛。
(三)投稿内容
1、契合“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展现时代变迁及祖国建设成就,讴歌伟大时代,抒发对美丽中国和美好家园的赞美;
2、颂扬真善美,抨击假丑恶,以诗歌寄托对祖国未来的理想和展望;
3、体现劳动、赞美劳动、讴歌劳动,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弘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
4、体现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胸怀全局,自觉把人生理想、家庭幸福融入国家富强、民族复兴,把“个人梦”与“中国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鼓舞广大职工始终做坚持中国道路的柱石、弘扬中国精神的楷模、凝聚中国力量的中坚,始终以国家主人翁姿态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贡献。
(四)投稿要求
1.现代诗歌,散文诗,古体诗、词、赋等,不拘一格;
2.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且未曾在任何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过。作品宜短小精干。投稿数量:每人限3首(篇)以内;
3.参赛作品内容不得含有与我国法律、法规等抵触的相关内容;严禁抄袭,若发现抄袭,即取消参赛资格;作者文责自负;
4.对所有入选作品主办方拥有结集出版、宣传等相关权利;
5.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五)投稿方式
1.电邮投稿。通过组委会邮箱进行投稿,邮件标题需标明“‘中国梦·劳动美’全国职工诗词创作大赛征稿”等字样。
电子邮箱:zhongguomengldm@126.com
2.通联投稿。请邮寄:北京市鼓楼外大街45号中国工人出版社6楼,中国职工诗词协会收,邮编:100120。信封外须标注“‘中国梦·劳动美’全国职工诗词创作大赛征稿”字样。
3.投稿须填个人参赛报名表(附表1)。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投稿,须同时由单位填写单位参赛报名表(附表2)。投稿须署真实姓名,并附作者简介和详细联系方式,如: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信箱等。其中,邮寄纸质稿时,需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参评使用,请勿附个人信息。
4.作者一经投稿,即视为接受本次大赛的条款规定。
四、活动安排
(一)提交时间。自《通知》下发起至2013年9月30日。
(二)专家评选。2013年10月。
(三)奖项设置
1.本届大赛分为现代诗歌组和古体诗词组,每组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2.由大赛组委会邀请著名诗人、评论家、作家等组成评审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参展的全部作品进行评选;
3.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并提供奖励;
4.大赛结束后,获奖及入围作品将集结为《首届“中国梦·劳动美”全国职工诗词创作大赛获奖作品集》(暂定名),由中国工人出版社出版,面向全国发行。
五、联系人及电话
李 宏 中国职工文体协会 010-68592064
王学良 中国职工诗词协会 010-82075934
中华全国总工会宣传教育部 中国职工文化体育协会
2013年8月21日
鞍山市总工会宣教部
鞍工宣发[2013]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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