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社区和规模以上企业开展工会服务
帮扶站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考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局(公司)工会,中省直企事业单位工会,市总直属基层工会:
根据市总开展社区和规模以上企业工会服务帮扶站规范化建设达标创优活动实施意见的安排,市总工会决定对全市社区和规模以上企业工会开展服务帮扶站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主要内容
以鞍工办发〔2012〕37号文件《关于开展社区和规模以上企业工会服务帮扶站建设“达标创优”活动的通知》为主要内容,进行指导、考核。
二、指导、考核范围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局(公司)工会、中省直企事业单位工会、市总直属基层工会预报的创优单位由市总指导考核小组进行指导、考核。达标单位由其对应的上级大口工会负责指导、考核验收工作。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12月6日—12月15日)为自检自查阶段。根据社区和规模以上企业工会服务帮扶站规范化建设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标准,对本单位工会服务帮扶站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逐项逐条进行核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认真进行整改,确定拟申报等级,预报创优单位的,要形成正式申报材料上报各大口工会,由各大口工会汇总至市总生活保障部。
第二阶段(12月16日—12月25日)为考核验收阶段。市总工会将成立专门指导考核小组,深入到各预报创优单位进行指导、帮助、考核验收。达标单位由其对应的上级大口工会负责指导、帮助、考核验收工作。
第三阶段(12月25日—12月30日)为总结评定阶段。市总指导考核小组根据验收情况,对符合创优标准的单位进行认定,并予以表彰。达标单位由其对应的上级大口工会负责认定、表彰,达标单位名单报市总生活保障部。
四、几点要求
1.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成立指导考核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做到主要领导重视,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实施过程规范,总结评定结果真实。
2.要精心安排,抓好落实。各单位要精心安排好各阶段的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抓好工作落实,防止走过场,弄虚作假。
3.要严格考核、规范运作。加强对申报单位工会服务帮扶站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严格按标准考核、评审,保证达标、创优单位的质量。
4.各单位申报时,将推荐名单统一报市总生活保障部,达标单位只报名单,创优单位需填报登记表(一式三份),并附不少于800字的事迹材料。
附件:1.鞍山市社区工会服务帮扶站规范化建设创优单位登记表
2.鞍山市企业工会服务帮扶站规范化建设创优单位登记表
鞍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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