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总工会宣教部
鞍工宣发[2014]6号
关于开展全市职工“中国梦·劳动美·我与
改革创新”主题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各局(公司)工会,中省直企事业单位工会,市总直属基层工会,市总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引导帮助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与改革、支持改革、推进改革,为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按照省总宣教部的要求和市总工会2014年度工作要点的要求,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职工“中国梦·劳动美·我与改革创新” 主题演讲比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讲内容
从普通劳动者的角度讲述自己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的心得体会,讲述自己对中国梦、对改革创新的理解认识和实践,讲述自己将个人梦与中国梦紧密联系在一起、立足岗位作贡献的先进事迹,讲述自己身边发生的与改革创新相关联的感人故事。
二、参赛对象
包括农民工、劳务派遣职工在内的全市一线职工群众 。
三、比赛安排
比赛时间:2014年3月-6月。
比赛地点:鞍山市总工会
全市职工“中国梦·劳动美·我与改革创新”主题演讲比赛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初赛(2014年3月-4月)。
各级工会在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的基础上,在基层广泛开展全市职工“中国梦·劳动美·我与改革创新”主题演讲比赛初赛。各县(市)区总工会,各局(公司)工会,通过初赛选拔推荐不少于2名参赛选手(不得聘请专业演讲人员),参加市总组织的选拔赛和决赛。
第二阶段:选拔赛(2014年5月)。
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组织各级工会推荐的优秀选手进行全市职工“中国梦·劳动美·我与改革创新”主题演讲比赛选拔赛,选拔15名优秀选手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主题演讲比赛决赛。
第三阶段:决赛(2014年6月)。
1、决赛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拟定于6月20日在市总501会议室举行。邀请省总宣教部长、副部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宣传处长,市总领导和市总机关各部长,各县(市)区、局(公司)工会分管宣传教育工作的主席和宣传教育部长,职工代表50人参加。
2、决赛环节安排。参加决赛的选手按赛前抽签顺序比赛,决赛包括主题演讲和回答问题两个环节。
主题演讲环节:由选手以“中国梦·劳动美·我与改革创新”为主题自行命题,按照演讲要求进行5分钟演讲,演讲成绩按90%的比例计入比赛总成绩。
回答问题环节:由选手现场抽取有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工会十六大精神的问题(问答题内容主要参考中国工人出版社出版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职工学习问答》和《中国工会十六大报告学习问答》),按要求回答,回答问题成绩按10%的比例计入比赛总成绩。
以上两项得分为选手比赛总成绩。
四、评委及评分标准
市总工会成立演讲比赛组委会,选拔赛、决赛现场设评委8名(含答题专业评委1名),由有关演讲和语言专家、学者等组成。
演讲评分标准:各参赛选手以抽签顺序依次上台演讲,评委依据以下标准打分 。
(1)演讲内容:主题突出,贴近实际,行文流畅,用词精练,详略得当,富有真情实感;
(2)普通话:普通话标准、流利;
(3)表达技巧:口齿清楚,富有感情,语调与形体动作协调一致;
(4)形象风度:着装整齐,大方得体,姿态自然,动作适度;
(5)演讲时间:节奏时间掌握恰当,总体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五、奖项设置。
全市职工“中国梦·劳动美·我与改革创新”主题演讲比赛决赛设选手奖和组织奖。
选手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选手奖3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组织奖设优秀组织奖10个。
获得决赛一、二、三等奖的6名选手,推荐参加省总工会组织的“中国梦·劳动美·我与改革创新”主题演讲比赛选拔赛。
六、活动要求
1、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把全市职工“中国梦·劳动美·我与改革创新”主题演讲比赛活动作为2014年度工会开展职工主题教育宣传活动的重要内容,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职工参与,按照活动总体时间安排和要求开展演讲比赛活动。
2、各级工会推荐参赛选手的演讲稿必须是思想积极健康向上,语言通俗易懂的原创作品。参加演讲比赛的演讲稿(演讲稿格式:标题宋体、小二,单位、姓名楷体、小三,正文仿宋、三号,单倍行距)和《全市职工“中国梦·劳动美·我与改革创新”主题演讲比赛选手报名表》于5月25日前交市总宣传教育部。
联系人:陈宇、葛嵩 联系电话:2266836邮箱:2266836@163.com
附件:全市职工“中国梦•劳动美•我与改革创新”主题
演讲比赛选拔赛选手报名表
鞍山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
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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